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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湖北-夜色襄阳两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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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销量:

产品特色

中国私家园林鼻祖【习家池】是东汉初年襄阳侯、习郁的私家园林,延存至今已有近2000年的历史。它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园林建筑之一,全国现存少有的汉代名园,被誉为“中国郊野园林第一家”。

国家4A级旅游景区【襄阳唐城影视基地—中国唐城】。唐城景区按照国家5A级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占地600余亩,由陈凯歌美术团队直接参与打造,历时六年一比一还塬古城实景,展现盛唐风貌,是着名导演陈凯歌魔幻大片《妖猫传》、热播品质玄幻IP大剧《将夜》的主要拍摄地。景区分为城楼、宫殿、街市、宅邸、寺院五大片区,建有明德门、千步廊、东西街市、青龙寺、大唐皇城、西明寺、胡月楼、陈高宅邸等八大建筑群。

内容详情

费用包含

预定须知

退改规则

保险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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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及接待标准

舒适商务酒店不含早成人价:239元/人 单房差:补60元/人(不占床不退费)

4钻酒店含自助早成人价: 319元/人 单房差:补140元/人(不占床不退费)

1.2米以下儿童车位销售价: 139 元/人(仅含地面用车、导游服务;不享受政府补贴)

特殊人群优惠标准: 60岁-70岁无优惠;70岁以上、残疾证、军官证优惠20元/人;湖北省医护证优惠40元/人。

温馨提示:本产品指定湖北长江观光为组团社、襄阳乐乐兔为地接社。武汉各大签约旅行社为本产品代销商,均可在当地各大旅行社咨询报名。

服务标准:

1.交通:旅游专列硬座(非空调专列);

当地空调旅游车(1人1正座,请尊老爱幼或服从导游安排);

2.住宿:舒适型酒店双标间,(独卫、彩电、空调,如遇单人无法拼房需现补单房差,具体入住酒店根据当批次情况而定,游客不可指定);

推荐升级方案:+80元/人升级4钻酒店含自助早(参考酒店:和驰上品、维也纳国际、民发世纪公寓酒店或其他同级酒店,不提前指定酒店)

3.景点:古隆中、中国唐城(夜场);赠送《你好,李焕英》603文化创意园、习家池、襄阳古城(外观);

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可能调整游览顺序,若中途自愿放弃景点游览不退费;

4.用餐:不含餐;

5.导游:当地持国导证优秀导游服务;

6.保险:仅含旅行社责任险,建议客人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

7.购物:无购物(景区中公共购物场所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店,请慎重选购,导游无法帮助鉴别真假,不协助退换)。

自费项目:古隆中景区景交车20元/人,此项为必须产生,当地现付导游。

费用不含:餐费,行程以外活动项目或酒店内产生的个人消费,及因天气、交通、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所引起的额外费用。

预定须知

防疫要求

1.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游客报名时请主动出示“健康码”和“疫情防控行程卡”,备足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各项防疫措施,按要求进行体温检测。

2.有中高风险区人群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行程码或健康码显示异常者暂不接待。对因瞒报、迟报来(返)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的相关人员,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不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措施的相关人员,一律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游览排队时自觉保持“一米线”,乘坐交通工具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有序文明游览。

注意事项(以下为产品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视为同意以下条款):

1.本线路为散客拼团,在承诺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会与其他报名的客人合并用车共同游玩。。

2.本产品为景区支持特价专列,请携带好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16周岁以上),需提供身份证件导游拍照上报,方能享受特价。成人不能提供身份证拍照的需加补150元/人。

3.“专列带你游湖北”旅游专列不指定座位,仅指定车厢号码,同行人群内部自主调剂。地面游览以旅游车为单位固定分组,每车一名导游全程负责。

4.专列的车容车貌、设施设备、清洁卫生、开水供应、餐车服务等均由铁路部门负责。准确发班日期及各站点抵离时间、编组定员以铁路部门专列调令及站内调度为准,可能会有调整。如因专列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专列未能成行,属旅行社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可协商改期或取消。

5.如因游客个人原因,出发前48小时内临时取消退团的,需收取专列火车票损失100元/人。

6.出行前及游程中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工作人员或导游与您联系通知有关事宜。如在规定的出发时间内未到达,所有费用不退,请谅解。游览期间请记清导游的联系电话,以便走散时与导游联系。抵达景区游览前,紧记导游交代的集合地点、时间、所乘游览用车车号,万一脱团,请于集合地点等候导游返回寻找。在游览过程中跟随导游的引导,切勿自行活动和擅自离团,以防意外发生。如因个人行为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7.16周岁以下的儿童、70岁以上的老年人、孕妇、残疾人士必须全程有监护人陪同旅游,有不适病史须提前通报,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自身病史或自己造成的人身意外由游客本人负全责。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充分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在旅游过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旅游者也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8.行程中所写时间,均为预估时间,大型旅游专列出游,可能会遇不确定因素导致时间增减,均属正常情况。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导游、司机可能会根据天气、交通、景区接待人数等情况,对您的行程进行适当调整(如调整景点游览顺序等),以确保行程顺利进行。如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导游经与客人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或由导游在现场按旅游产品中的门票价退还费用,退费不以景区挂牌价为准,敬请谅解。

9.游客应协助旅行社顺利完成游程,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在经营、服务中享有下列权力:㈠要求旅游者如实提供旅游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㈡要求旅游者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妥善保管随身物品;㈢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危及情形,以及旅行社因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采取补救措施时,要求旅游者配合处理防止扩大损失,以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㈣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旅游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㈤制止旅游者违背旅游目的地的法律、风俗习惯的言行。

10.入住酒店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旅行社安排的旅游用房为酒店双人标间,报价包含一人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请拼房或加床,若酒店没有加床服务或团队无其他团友拼房,游客可另补房差。

11.自由活动期间,我社不提供任何服务,自行负责自身人生安全及财物安全,有自我防护意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不要与当地人发生无谓的争吵;夜间或自由活动时间自行外出,请告知全陪导游或团友,应特别注意安全。

12.协议一旦签订,旅行社即按行程内容安排接待,在行程中,如对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及时与带团导游沟通或直接反馈回旅行社。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车、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游客投诉以在参团行程途中填写的《行程满意度调查表》或《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表》为准,请客人务必认真填写质量反馈单,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社负责人在当地解决,团回不予处理。

退改规则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 2 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

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20%;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

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 1 款或者第 2 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

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

款手续。

第十六条 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

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 2 款,第十三

条第 2 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保险说明

含旅游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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