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西藏双卧11日游
AAAAA级
跟团游
月销量:
产品特色
品质接待:全程 0 自费 0 强消·精选三星酒店
贴心安排:第一晚免费升级当地五星供氧酒店
赠送游览:西藏唯一财神庙——扎基寺
舌尖美食:原汁原味——鲁朗石锅鸡,纯绿色——牦牛肉汤锅
贴心赠送:车备红景天/每人每天 1 瓶矿泉水
独家赠送:羊卓雍错圣湖旅拍,赠送精修照片 3 张
内容详情
费用包含
预定须知
退改规则
保险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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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及接待标准
标准
1.住宿标准:当地精选三星级别住宿(挂牌三星或商务四星不挂星)升级一晚当地五星供氧酒店(不挂星)或提供一晚高原制氧机同级酒店
2.用餐标准:6 早 9 正餐,20 元/正餐,6-10 人一桌,视情况可分餐
赠送特色餐:原汁原味-鲁朗石锅鸡;纯绿色-牦牛肉汤锅
3.门票标准:行程所列景点门票(按旅行社门票优惠价格核算,不再另行退门票优惠)
4.车辆标准:当地旅游车
5.导服标准:专业持证地接导游讲解服务
6.交通标准:武昌—拉萨—武昌往返空调火车硬卧(火车上餐自理)直达或者西宁/兰州中转联程票
以出团通知为准,只保证出团,不保证车次及铺位、不保证是否挨在一起,确认以后如出
票,客人取消只退未产生并扣除手续费的票面金额。
回程若需升级飞机,请报名时预定并补齐差价,安排接送机!
7.购物标准:全程进 2 个购物店,藏药、工艺品(90 分钟)
【说明】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我社有权调整行程先后顺序。
费用不含
1.所有个人消费及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任何费用
预定须知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有下列情况禁止参加旅游: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血栓、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水平在 50 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患者
请各位游客配合,如有属于以上情况仍报名参加游览,其产生的一切后果敬请自负,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也将由游客承担,并且在旅游前或旅游途中发现游客有以上情况,本旅行社有强制终止合同的权力,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游客自行承担!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对行程的影响,旅行社将协助游客进行解决,但不承担相应损失,若因此而增加的费用,敬请游客自行承担。或旅行社有权调整产品中的景点先后次序及游览时间。建议您保持良好的出游心态,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凡事友好协商。在旅游过程中游客所参加的旅游活动应选择自己能控制风险的旅游项目,并对自己安全负责。
退改规则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 2 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
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20%;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
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 1 款或者第 2 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
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
款手续。
第十六条 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
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 2 款,第十三
条第 2 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保险说明
含旅游意外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