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费用包含
预定须知
退改规则
保险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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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及接待标准
预定须知
1、为确保旅行顺利。务必提前5天以上预定,节假日及周末请提前7天以上,以免耽误行程;
2、行程确定后可以直接拍下付款,并将【游客姓名、入住时间、身份证号和游客手机号码】在买家留言中备注或者通过往往告诉客服;
3、收到您的订单后,我们会按照您的订单向酒店级景区预约:
4、预约成功后我们会将办理入住手续及领取门票的细节告诉您并点击发货【如预约不成功,可变更套餐或者取消订单,而无需承担任何损失费用】,发货后的订单如需变更、减少或取消请按照退改变更说明处理:
5、入住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前往酒店前台办理入住手续并支付住房押金(押金数额请以前台规定为准,退房时退还),温泉门票按照客服说明的方式在温泉前台领取【如在办理入住或领取门票时出现问题请及时致电解决】;
6、为保证取票,预定时请填写真实姓名及手机号
退改规则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 2 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20%;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 1 款或者第 2 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保险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