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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包含
预定须知
退改规则
保险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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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及接待标准
1.交通:武汉-三亚飞机经济舱(不含航空险)、行程期间空调9座旅游车(保证一人一座)
2.住宿:三亚:南中国雅致园景房、三亚明申高尔夫度假酒店、三亚海湾维景度假酒店或同等酒店标间
陵水:蒙古包/房车二选一(蒙古包只有1.5米大床,房车是1.5米沙发床和1.5米大床)
3.用餐:全程含3早2正,早餐酒店包含(不用不退),其中2个特色餐:分界洲岛悬崖餐厅自助餐、天堂森林自助餐,赠送每个家庭价值88元荔枝木烤鸡一只。
4.门票:含行程内景点首道门票
5.导演:专业导游兼司机服务。
6.保险:含旅游意外险
7.儿童:1.2米以下儿童仅含早餐费及车位费
预定须知
预订须知
1.行程中包含的“海岛”景区因赴岛工具特殊,景区对70岁以上老人及行动不便人士(如孕妇)不予接待。如坚持上岛,需签署景区规定的免责证明。
2.因团队价格为打包优惠价格,持军官证、记者证、老年证、导游证等证件以及60岁及以上的游客,不做任何减免和优惠;
3.小孩如果超过1.2米,在海南现买门票按景区规定执行,此费用可能高于成人团体政策
4.部分景区不含电瓶车,游客可选择坐电瓶车或徒步浏览,不影响正常的浏览参观;
5.部分景区内设的购物商场,属于景区自行的商业行为,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商店;
自费项目:
1.全海景玻璃栈道:自愿选择,不强制消费
2.飞跃丛林:自愿选择,不强制消费
3.潜水须租用全面镜(含鱼食)100元/人次或呼吸咬嘴30元/人次,二选一
4.浮潜须租用全面镜50元或购买咬嘴30元/人
5.水下拍照280元起,水下录像480元起
退改规则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 2 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20%;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 1 款或者第 2 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保险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