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再入国许可
上期的内容中
我们简要介绍了
“延长再入国许可”的概念
那到底什么是再入国许可?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再入国许可?
以及需要哪些材料呢?
什么是延长再入国许可
“针对因特殊事由(如疾病、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航班取消或预订困难等)未能在有效期内再入境韩国的人员,大韩民国驻武汉总领事馆已开放再入国许可期间延长许可的个人申请,可通过指定代办社申请再入国许可期间延期。”
01永驻(F-5):出境日起最长可延长至2年3个月。
02其他登录外国人:出境日起最长可延长至1年3个月。
办理注意事项
01需要再入境许可证和登陆证都在有效期内方可办理。
02每次最长仅可延期3个月,如果登陆证有效期小于3个月,延期只到登陆证有效期当天。
03如再入境许可已过期则不适用。
04有效期大于7天也可以申请,从到期日起延长。
05收取材料后,通常3个工作日审核完毕,以实际为准。
特殊情况说明
因疫情原因上海,沈阳领事馆不能正常办理业务。直到沈阳上海恢复业务办理为止,武汉领事馆可以受理接受上海、沈阳领事领事馆管辖区申请的签证及再入境许可延长业务。
即我社目前可收取湖北省、河南省、湖南省、江西省以及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户籍居民的签证及再入境许可延长业务,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