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
10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2、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九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1年10月23日

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
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提供精准服务。
明确妇联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父母分居或者离异,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指导社区、家长、学校,学校、家长、学校及其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5.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依法设立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5.
公检法发现未成年人存在罪错行为,可责令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5.
家长在“依法带娃”的同时,也应更加理性地面对孩子的成长,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格健全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才是真正落实这一法律的正确“打开方式”。